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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 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 该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