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闫阿儒)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 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作 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在董事会审议议案 时,我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均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相关 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