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603989)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分 别为肖海军、邓中华、黄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3.5.4 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的独立董事肖海军先生、邓中华先生、黄森女士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肖海军先生、邓中华先生、黄森女士的任职经历及个 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联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 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