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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600809)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履职报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 年山西杏花 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李振寰和独 立董事樊燕萍、李临春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 资格的独立董事樊燕萍同志担任。 2024年9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关于原独立董事王超群先生 和张远堂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 期限已满六年,故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 1.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1)审阅财务部门编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