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 - 长江电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2024 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和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2024 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 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华合伙人 150 人,注册会计师 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