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 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华 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 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