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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600521huahaipharm(600521)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制定和完善本公司财务审计制度及管理体系,强化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