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00078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报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峰娟女士、傅跃红女士、王永平先生、陈健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峰娟女士、傅跃红女士、王永平先生、陈健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