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600990)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四创电子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5】001100466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 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 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