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600754)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锦江酒店)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 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 法规)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 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