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688499)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认真审 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委员充分全面地讨论与分析,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