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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电子(68851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4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 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 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