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装备(600579) -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 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 规)及《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过错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延迟、内容存在重大差 错或重大遗漏,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