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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电子(68851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临时公告格 式指引的要求,使用上交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天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 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 列投票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