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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688499)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聂新军)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 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 上市公司的治理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委员, 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限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三)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四)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聂新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