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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688499)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广东 惠州 二〇二五年四月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利 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