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60392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金鸿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已于 2025年 4 月 30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苏州金鸿顺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间询函》,经本公司认真自查, 现回复如下: 1、贵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贵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且尚 处于预案阶段,2025年4月30日贵公司披露了《金鸿顺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专项说明》, 公司预计无法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6 个月内 (即在 2025年5月5日前)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截至目前除前 述事项外,本人不存在正在筹划的涉及贵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 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 司股票 的情形。 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间询函的回复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回复。 海南伏 月 स 日 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间询函的回复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 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