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688378)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 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 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 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 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每一年度公司均应安排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和 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汇报及考察均应有书面记录, 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 会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