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Jilin OLED(688378)
icon
Search documents
奥来德(68837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30 15:4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奥来德的 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 年度,广发证券对奥来德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 | 1 |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制定了相应的 | | | 划。 | 工作计划。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已与奥来德签订《保荐协 | | |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 | 2 |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 督导期 ...
奥来德(688378)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30 15:44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5 | | --- |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8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9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31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38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42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4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 51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2 | | ---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 第一节 通知 52 ...
奥来德(688378) -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30 11:08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 19 层公司会议室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5 月 22 日 至2025 年 5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
奥来德(6883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30 11:0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股东会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 宜。 第五条 股东会为本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 ...
奥来德(6883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30 11:0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零二五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 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得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 所持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 在 30%以上的,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 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 ...
奥来德(688378) -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2025-04-30 11:0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二零二五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三)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 (四)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五)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及 本制度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六)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七)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本公司有利; (八) ...
奥来德(68837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4-30 11:0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二零二五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规范行使权利,严 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 适用《上市规则》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第二章 公司独立性 第六条 ...
奥来德(68837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4-30 11:0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申报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 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证 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一)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