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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信息(688041) -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 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及适用期限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按法定程序聘任的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本制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制度调整之日止。 第二章 薪酬发放标准 第二条 薪酬发放遵循以下原则: (一)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履职津贴标准为1.00万元(含税)/月,由公司按月直接向本人发放;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 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履职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 在公司领取董事履职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具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