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60335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法律意见书 致: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达科技或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华达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现本所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