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600331) -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五月 |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2 | | --- | | 2.关于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 8 | | 5.其他 15 |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致: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宏达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出具了《北京中银律师事务 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书》")、《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2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2025 年 3 月 5 日下发的《关于四川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