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DA CO.,LTD(6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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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600331)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5-05-22 13:18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5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 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1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3 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
宏达股份: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5 11:14
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中银(2025)第 008-026 号 www.zhongyinlawyer.com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银律师")接受四川宏达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中银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及公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等文件资料,同时听取 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已向中银律师做出 保证和承诺,保证公司向中银律师 ...
宏达股份(600331) -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15 11:00
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成都中银(2025)第 008-026 号 2025 年 05 月 | 总机:028-85219966 业务专线:028-86181111 | | --- | | 传直. 028-85432116 邮 | www.zhongyinlawyer.com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银律师")接受四川宏达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中银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 2025 年第 ...
宏达股份(600331)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15 11:00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0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96,779,04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14.0991 |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董事长乔胜俊先生、副董事长王浩先生因工作 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董事共同推举董 ...
宏达股份(600331)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2025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5-05-13 10:1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要约收购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5 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二〇二五年五月 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第一节 释义 本意见、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要约收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5 年一季度持续 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收购 指 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合计共 93.15%的信托受益权, 进而间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2%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事项 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宏达股份、上市公司 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蜀道集团 指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宏达实业、一致行动人之一 指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天府春晓、一致行动人之二 指 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天府春晓、宏达实业 四川发展 指 四川发展 ...
宏达股份: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5-09 10:17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五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 目 录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致: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宏达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出具了《北京中银律师事务 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书》")、《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2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2025 年 3 月 5 日下发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专项核查 函》(以下简称"《专项核查函》"),本 ...
宏达股份(600331) -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2025-05-09 09:31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五月 |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2 | | --- | | 2.关于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 8 | | 5.其他 15 |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致: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宏达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出具了《北京中银律师事务 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书》")、《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2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2025 年 3 月 5 日下发的《关于四川宏 ...
宏达股份(600331) - 会计师关于《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二次更新版)
2025-05-09 09:31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 | --- | | 电话:(028) 85560449 | | (特殊普通合伙) 传真:(028) 85560449 | | 邮编: 610041 | |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 关于《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二次更新版) 【: 川华信综 B(2025)第 0318 号 目录: 1.回复正文 关于《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二次更新版) 川华信综 B(2025)第 031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5 年 2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对《问询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核查和分析,现将《问询函》所述相关问题及公司、申报会计师意见( ...
宏达股份(600331) -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
2025-05-09 09:31
股票代码:600331 股票简称:宏达股份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五月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8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发行 人"、"公司"或"上市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 相关方已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本回复报告部分表 格中单项数据加总与合计数据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 致。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 ...
宏达股份(600331)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09 09:31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8 号)(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其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 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四 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 版)》及《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修订稿)(豁免版)》等相关文件。 近日,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