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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股份(600506) -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600506TYGF(600506)2025-05-09 11: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