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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00273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细 则 (2025 年 5 月)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独立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并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本工作细则中"会计专业 人士"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 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 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董事会应当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为3人。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