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301519)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 益情形。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包括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 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 等财务资助。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 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八、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旨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完善劳动者与所有 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长期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