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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科技(301588)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01588Newtechwood(301588)2025-05-14 10:5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 事务所 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彩章律师、彭瑶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 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