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科技(301020)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会、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 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在六十日内完成 1 补选;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相关委员应 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委员会会议并投票 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七条 委员会可以下设 ESG 工作小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成员组 成,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及执行委员会决议,包括但不限于筹备委员会会议以及 执行公司 ESG 相关的具体工作。 第一条 为适应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健全投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