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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科技(30102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01020SEAL-TECH(301020)2025-05-14 10:5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的人员可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 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