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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300946) -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946HENGERDA(300946)2025-05-15 11:31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5〕第 083 号 致: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蒋浩、谢婷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以下简称《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 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邮政编码:350025 电话:(86 591)8806 5558 传真:(86 591)8806 8008 网址:http://w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