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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灿坤B(200512) - 闽灿坤B-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2025.5.16
200512TKC(200512)2025-05-16 10:32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厦门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