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600423) - 柳化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关于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召开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予以公告。前述通知及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会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25)第 5004-1 号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受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李长嘉、廖乃安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对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召开的全 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会议文件、资料,并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公司保证已向本律师提供了出具 法律意见所必须的、真实的书面材料。 基于对上述文件、资料的审查和见证情况,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柳 州化工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