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002726) -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龙大美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了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材料。经本 所律师核查,这些文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在本法律意见书 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