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301085)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