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就本次增持事宜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一、增持人的主体资格 (一)增持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人为公司控股 股东孙任靖先生,其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二)增持人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关于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京天股字(2025)第363号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 致: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孚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 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4、存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