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an silane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838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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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烷科技(838402) - 关于国有股东之间无偿划转所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2-07 10:01
证券代码:838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之间拟无偿划转所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首山碳材与首创化工于 2025 年 1 月 6 日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 议》, 硅烷科技于 2025 年 1 月 9 日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法律意 见书》等相关公告。目前股份转让双方正在准备相关资料,在取得北 京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双方将向中国结算提交申请 材料,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三、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国有股东之间无偿划转所持公司股份后,公司控股股东仍 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国资委,不会影响 本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烷科技"或"公 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之间拟无偿划转所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4-12 ...
硅烷科技(838402)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3 14:15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4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证券代码:838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单位:万元 | 项目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 | --- | --- | --- | --- | | 归属于上市 | 公司 | 7000.00~8000.00 | 30,823.50 | -77.29~-74.05 | | 股东的净利润 | | | |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年度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二、本期业绩重大变化的主要原因 公司主要产品硅烷气受到国内产能扩张,下游 ...
硅烷科技(83840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2 16:00
证券代码:838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前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蔡前进、张萌萌、孟国均、刘锋、张红钦、倪晓、楚金桥、董红杰因工 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 ...
硅烷科技(838402)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01-22 16:00
证券代码:838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 | 张建五 | 持股 | 5%以 | 67,639,909 | 16.0261%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 | | | 上股东 | | | | 益分派转增股) | | 股东 名称 | | 计划减持 数量(股) | | | 计划减 持比例 | 减持 方式 | | 减持 期间 | 减持 价格 | 拟减持股份 来源 | 拟减 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区间 | ...
硅烷科技(838402)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1-22 16:00
证券代码:838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结合《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
硅烷科技(83840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1-22 16:00
证券代码:838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健全舆情监测、评估、预警及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品 牌形象和市场声誉,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 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 ...
硅烷科技(838402)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08 16:00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85199988 传真:010-85199906 邮编:100004 网站:www.yingkelawyer.com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平煤神马 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碳材")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 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并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首山碳材收购河南省首创 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河 ...
硅烷科技(838402)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08 16:00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关于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电话:010-85199988 传真:010-85199906 邮编:100004 网站:www.yingkelawyer.com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平煤神马 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碳材")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 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并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首山碳材收购河南省首创 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 ...
硅烷科技(838402)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1-08 16:00
838402 1 信息披露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 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 ...
硅烷科技(838402)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5-01-08 16:00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838402 2025 1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 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 人在硅烷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 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硅烷科技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此次首创化工将其持有的硅烷科技17.1939%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首山碳材, 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且未导致硅烷科技的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属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因此收购人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