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Jiezhong Science&Technology (87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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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3-10-11 14:03
公告编号:2023-109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 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7-18/1689675729_622552.pdf。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向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的申报 ...
捷众科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5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2023-10-11 14:03
一、审议结果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3 年第 58 次 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一)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 和信息披露要求。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3 年第 58 次审议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二、审议意见 - 1 - 原因,并结合 2023 年半年报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毛利率 等数据变动情况分析说明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风险及主要应对 措施。(2)说明在现有市场格局下,发行人未来 3-5 年开拓国内外 新客户、扩大业务范围的具体目标及预测依据、主要举措。(3)结 合两次申报 IPO 的营收和利润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进一步论证发 行人是否具备成长性。(4)说明发行人业务所处行业的市场空间, 未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5)说明发行人产品的创新特征、创新 优势及技术壁垒,报告期的研发投入及研发成果情况。(6)说明发 行人业务收入变动的合理性,汽车行业周期变化和市场需求波动对 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请保荐机 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0 月 1 ...
捷众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上会稿)
2023-09-28 08:21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4-1-1 计 报 告 目 | | | | ····························· 第 4-- 11 页 二、财务报表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三)合并利润表 …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 ……………… 第8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第 9 页 | | (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0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1页 | 4-1-2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0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 ...
捷众科技: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9-28 08:13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证券代码: 873690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 ...
捷众科技:上市保荐书(上会稿)
2023-09-28 08:1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 机构")接受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捷 众科技")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其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北 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 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 规范出具 ...
捷众科技:发行保荐书(上会稿)
2023-09-28 08:13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 机构")接受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捷 众科技")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其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北交所注册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 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捷众科技:法律意见书(上会稿)
2023-09-28 08:1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 致: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 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
捷众科技: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09-07 14:01
公告编号:2023-107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 姓名 | 孙秋根 | | --- | ---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无 |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 | | 长、总经理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汽车雨刮器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 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 | | |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 | | | 工业园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直接持有公司 17,340,000 有 | | | 股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 | | 2,392,920 股的股权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捷众科技: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2023-09-07 14:01
公告编号:2023-108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 □第一大股东变更 | □控股股东变更 | | --- | --- | | □实际控制人变更 | √一致行动人变更 | (二)变更方式 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通过协议方式,使得挂牌公司一致 行动人发生变更,由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变更为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 锋、董祖琰,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增加的还需披露: 二、变更后 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认定而未认定为一致行动的主体:否 | 姓名 | 孙秋根 | | --- | --- | | 国籍 | 中国 | 1、增加后的一致行动人包括: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公告编号:2023 ...
捷众科技: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2023-09-07 14:01
一、协议签署各方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姓名 | 直接及间接持有股份数 |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 | | --- | --- | --- | --- | --- | | | | (股) | (%) | | | 1 | 孙秋根 | 19,732,920 | | 37.59% | | 2 | 董珍珮 | 11,132,280 | | 21.20% | | 3 | 孙坤 | 5,202,000 | | 9.91% | | 4 | 孙米娜 | 5,202,000 | | 9.91% | | 5 | 朱叶锋 | 1,041,700 | | 1.98% | | 6 | 董祖琰 | 1,040,400 | | 1.98% | | 合计 | | 43,351,300 | | 82.57% | 公告编号:2023-106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确保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