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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电力(60045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3 15:02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进行决策,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 目的可行性分析,切实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四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 ...
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3 15:0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
涪陵电力(60045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
2025-10-23 15:0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性文件和《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 披露等相关工作。本制度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 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 ...
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10-23 15:02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的原则是: (一)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按 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 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庆涪陵电力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三)坚持短期目标和长远 ...
涪陵电力(6004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15:0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议事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重 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股东 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 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 ...
涪陵电力(60045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3 15:0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 ...
涪陵电力(60045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23 15:02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的认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使用许可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存贷款业务;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15:0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重 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 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 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
涪陵电力(600452) - 涪陵电力关于聘任董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10-23 15:01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编号:2025—04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第九届董 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潇女士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刘薇、证券事务代表刘潇均取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关联系方式如下: | | 董事会秘书 | | 证券事务代表 | | --- | --- | --- | --- | | 姓名 | 刘 薇 | | 刘 ...
涪陵电力(600452) - 涪陵电力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0-23 15:0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编号:2025—039 刘勇先生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8 名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目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之和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全体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刘勇先生担任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附后)。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附:刘勇个人简历 经审查,刘勇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