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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电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2 10:3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 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 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 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郑 州、 ...
法拉电子:法拉电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_2023
2024-03-22 10:3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43399_M01 号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厦门法 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 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 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
法拉电子:法拉电子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2 10:3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24-004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母 公司净利润 1,024,049,476.14 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437,308,152.14 元,减去发放的 2022 年度股利 405,000,000.00 元,2023 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4,056,357,628.28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3 年度末股本 22,5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送红利 20 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 民币 450,000,000.00 元,占 2023 年度归属 ...
法拉电子: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3-22 10:3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的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三)在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制定或调整的决策或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 发展所处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分配方案。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致力于成长和发展的同时,重视给予投资 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并注重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进一步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完 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进一 ...
法拉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4-03-22 10:3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确保独立董事 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本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代表主持。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 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快递、微信或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通 知。采用微信、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二日内未接 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未解除的,参 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 ...
法拉电子:法拉电子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22 10:37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7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 99 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
法拉电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03-22 10:37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 伟 本人作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在 2023 年按照《公司法》《厦门法 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别出席了相应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凭借丰 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 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支撑,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肖 伟: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2020 年 4 月 28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通过 13 项议案,听取或审议 10 项报告。召 开股东大会 1 次,审议通过 6 项议案,听取 5 项报告。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4 次,现场出席 4 ...
法拉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2 10:3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尊敬的法拉电子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厦 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3年度 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沈艺峰、程文文、邹 少荣到期离任。2023年4月26日,经董事长提名,第九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并选举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蔡宁、独立董事肖珉、王清 明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蔡宁担任主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 2023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2023 年 10 月 26日,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选举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肖伟担 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蔡宁(主任委员)、肖珉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王清明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 ...
法拉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3-22 10:37
第一章 总则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 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 ...
法拉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2 10:37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 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 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 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安永华明 2022 年 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含证券业 务收入人民币 24.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