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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网络:用友网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9 10:14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 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资格,是中国首 ...
用友网络:用友网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9 10:14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保证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有效监 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审计委员 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为国先生、周剑先生、郭新平先生3名委 员组成,其中张为国先生和周剑先生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张为国先生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了四次会 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 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关于聘请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聘请内部 ...
用友网络:用友网络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9 10:14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的行为,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8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 ...
用友网络:用友网络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2024-03-29 10:14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10335_A03号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 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 (2024)审字第70010335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用友 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 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用友网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 计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审计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 ...
用友网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10: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用友 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网络"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对用友网络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在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的前 提下,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向关联方中关村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期限为 12 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 公司持有中关村银行 29.8%股权;公司董事长王文京先生、董事吴政平先生 担任中关村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用友网络:用友网络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版)
2024-03-29 10:14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证监会公告[2022]2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 8月修订)》以及《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 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为: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 ...
用友网络:用友网络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3月修订版)
2024-03-29 10:14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工作,为保证公司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 第二章所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及 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 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信 息的义务,以上人员为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总裁汇报 有关情况。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信息 报告联络人(各部门可以是部门负责人),负责该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 ...
用友网络:用友网络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3-29 10:14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 2024-021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7,166,088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08,904,588 元,期末 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712,912,197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0,501,494 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 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应采用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 ...
用友网络: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2024-03-29 10:1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 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2)第 336-8 号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文件,对相关 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进行的调查过程中,公司向本所保证其已经提供 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要求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本所对 出具本法律意见所依据的相关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 2、本所律师是以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某项事项适用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为依据认定该事项是否合法、有效。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
用友网络:用友网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版)
2024-03-29 10:14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以及《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