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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1 09:09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Dalian)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3号虹源大厦12层 电话:0411-82350022传真:0411-82568855 邮编:116001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DL20240002 号 致: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召开。本律师事务所接受大 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宁子豪律师、孙思晶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会议 ...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1 09:09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8,553,29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 41.66 | | 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吕伟顺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做见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二) 股东 ...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股票质押的公告
2024-01-11 09:0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解除股票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 报备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国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商公司")截至公告 披露日持有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5,013,382 股,持股比 例 8.52%,本次解除质押后其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质押数量为 0 股。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收到大连国商公司《关于解除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获悉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质押公司的 12,490,000 股股份已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办理质押解除,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 | 大连国商公司 | | | | --- | --- | --- | --- | --- | |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 12,490,000 | | | 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04 07:44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0694.SH 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 1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 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 2024 年 1 月 4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 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上述人员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 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 场, 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 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商股份 ...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09:4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按一般多数原则选 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设秘书一名,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会可根据上述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高管人员)的考核、薪酬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09:4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证券监管部门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规定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向社会公 众公告前述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以 ...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09:4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等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的人员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下设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 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设秘书一名,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 ...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09:41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9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1993 年 11 月 22 日在中国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董事 |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23-12-26 09:4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作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进行了审核,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范铁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意聘任范铁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赵锡金、褚霞、谢彦君 2023 年 12 月 26 日 (以下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锡金____ ...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09:41
(2023 年 12 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本议事规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下设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