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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1-29 10:25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宁 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 (2023 年修订)》的规定,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披露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结果如下: 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为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同期大盘涨跌幅情况、同期同行业板块涨跌幅情况 如下: | | 本次交易披露前第21 | | 本次交易披露前第 | | 1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 | 个交易日(2024 年 7 | | 个交易日(2024 | 年 | 8 | 涨幅 | | | 月 日)收盘价 5 | | 月 日)收盘价 2 | | | | | 宁波建工(601789.SH)(元/股) ...
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4-11-29 10:2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宁 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就公司在 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 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 者相关资产。 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购买、出售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的资产,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
宁波建工: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核查意见
2024-11-29 10:25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 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 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 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 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以综合交通施工业务为主业,业务范围涵盖公路工程、港 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工程(含城市道路、城市地下管廊、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和 重大项目代建以及高速公路项目养护等。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分类代码: E48)。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 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 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 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 ...
宁波建工: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宁波建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2024-11-29 10:25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必要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担任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 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严格履行了尽职 调查义务。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查的基础上做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履行了本阶段必要的尽职调查义务,在此基础上有理 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 差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林 浩 ...
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11-29 10:2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宁波市国资委"),且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仍为交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宁波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本次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2024 年 11 月 29 日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宁波建工: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11-29 10:25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宁波市国资委"),且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仍为交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宁波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本次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 ...
宁波建工:宁波建工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9 10:25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7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后续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 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和其他上网文 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 ...
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4-11-29 10:25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筹划以及达成初步意向期间内, 均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二)公司及时记录筹划方案、形成决议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内容, 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送。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有效性的说明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波建工")拟通过发行股份的 方式购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进行如下说明: (四)2024 年 8 ...
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24-11-29 10:2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类型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市公司声明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 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