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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2025-10-21 12:32
股票简称:春风动力 股票代码:60312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CFMOTO POWER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申报稿) 公告日期:2025 年 10 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
春风动力(603129) -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5-10-21 12:32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春风动力") 收到贵所于2025年8月12日下发的《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 2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会计师")、国浩律师事务所(杭州)(以下简称"律师")进行了 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 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
春风动力(603129) - 春风动力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5-10-21 12:3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经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春风动力")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78 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公司 ...
春风动力(603129)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5-10-21 12:32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 号 设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15,257.7663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赖民杰 联系方式:0571-89195143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 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3-2-1 上市保荐书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及电动两轮 ...
春风动力(603129)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5-10-21 12:3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发行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保荐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春风动力")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杨俊浩和汪 怡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杨俊浩和汪怡承诺:本保荐机构和保荐 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 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
春风动力(603129)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10-21 12:32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的修改 | 楷体、加粗 |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 300 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 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拟新 增燃油摩托车产能 20 万辆、电动自行车产能 170 万辆、电动摩托车产能 110 万辆, 并进行核心部件研产配套,相关项目尚未取得土地权证、环评批复。发行人最近一 期末货币资金为 77.53 亿元,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 请发行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相关要求补充披露本次 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审批、核 准或备案情况等。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与现有产品在技术及工艺、 生产设备、型号、功能、应用场景等方面的区别和联系等,进一步说明本次募集资 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的要求;(2)结合公司燃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已有及拟建设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毛利率等情况,以及相 ...
春风动力(603129)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5-10-21 12:3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除非本文另有说明,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 //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 本所 | 指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 | | --- | --- | --- | --- | --- | | 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补充法律意 | 指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 1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形成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倡导理性投资,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在投资者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交所上市时保持一 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汇 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 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 或售汇业务。 第七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 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远期结售汇交易账户, 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 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远期结售汇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