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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长华集团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09:54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 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立信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 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 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 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 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
长华集团(60501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09:54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018 公司简称:长华集团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 / 216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金杰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 7,289,600股,本次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464,180,7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2,836,150.60元。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长华集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25 09:5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被保荐公司名称: |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被保荐机构代码: | 605018 | | 保荐代表人: | 章龙平、柳以文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01 号文核准,长华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集团"、"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16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0,512.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588.05 万元。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20]第 ZF10858 号《验资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0]331 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1 年 5 月 31 日,长华集团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 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保 ...
长华集团(605018)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09: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变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 585,771,301.03 | 52.9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899,863.69 | 10,970.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 40,588,025.39 | 不适用 | | 性损益的 ...
长华集团:长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4-04-12 10:37
一、经审查,我们认为于春雷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具 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 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上述拟聘任财务负责人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查,现就其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于春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吕久琴、金立志、李增光 2024年4月12日 ...
长华集团:长华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2 10:3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
长华集团:长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4-04-12 10:37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我们认为王庆先生、殷丽女士、卢文军先生、王玲琼女士、于 春雷先生、章培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 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章培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王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殷丽 女士、卢文军先生、王玲琼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于春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 责人,聘任章培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金立志、黄海波、王长土 2024年4月12日 长华控 ...
长华集团:长华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10:37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75,311,5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80.8337 | | 份总数的比例(%) | |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 471,470,353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 7,169,6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464,300,753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长土先生主持。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 ...
长华集团:长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2 10:37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9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 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2 人)。公司董事长王长土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王长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 ...
长华集团:长华集团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4-12 10:37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 (一)董事长:王长土先生 (二)副董事长:王庆先生 (三)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王长土先生、王庆先生、殷丽女士、李增光先生 2、独立董事:吕久琴女士、金立志先生、黄海波先生 1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在完成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