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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4-26 11:15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健之 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不 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 ...
健之佳: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4-26 11:15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3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230,52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89%。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 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 ...
健之佳: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健之佳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4-04-26 11:15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0871-63172192 传真: 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 释 义 | 2 | | --- | --- | | 正 文 | 4 | |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 4 | |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 5 | |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 8 | |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 10 | |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 11 | | | 六、结论意见 | 12 |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公司、健之佳 | 指 |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 指 |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 | | | | 工持股计划 | | 《员工 ...
健之佳: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健之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2024-04-26 11:15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0871-63172192 传真: 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 健之佳、公司 | 指 |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次激励计划、股权激 | 指 |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 | 励计划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 | |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向符合 | | |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 | | | | 相应授予条件后授予并登记的健之佳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人员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 | | | | 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 | 授予价格 | 指 | 公 ...
健之佳: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1:15
健之位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健之佳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审 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信永中和在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 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1986年,于2012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 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I股企 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年在财政 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 ...
健之佳: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2024-04-26 11:15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 昆明市西山区"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0871-63172192 传真: 0871-63172192 邮编:650034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 释 义 2 | | --- | |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5 | | 二、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7 | |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7 | |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8 | | 三、结论意见 9 |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释 义 | 健之佳、公司 | 指 |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 | | | 票激励计划 | | 首次授予 | 指 |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 | | | 票激 ...
健之佳: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11:15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20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云南之佳便利店有 限公司、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健之佳医 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其他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均 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70 亿元 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 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并购项目相关 支付。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 ...
健之佳: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1:1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核查意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健之 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之佳""公司""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 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人医药" "标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减值测 试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标的资产购买情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分两个阶段购买标的公司股东合计持有的标 的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本阶段交易购买标的公司 80%股权,第二阶段,业 绩承诺期间届满后,上市公司根据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业绩完成情况应当或有权 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购买剩余 ...
健之佳: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11:15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19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 的理财产品,且不以股票、期货、期权为投资品种,也不投资将股票、期货、期 权作为主要投资标的或主要底层资产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6、实施方式: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 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审议程序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无需 股 ...
健之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管云鸿)
2024-04-26 11:15
(二)独立情况说明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 职,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 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提案,基于自身专业特长以及独立判断,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 项审慎分析并发表了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23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昆明机床股份 有限公司经济师、秘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云 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诚泰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主任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董事;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