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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预留授予日)
2023-10-27 11:38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 序号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 | 占授予限 制性股票 | 占本激励 计划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万股) | 总数比例 | 日股本总 | | | | | | | 额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核心业务骨干人员(共 4 人) | | | 5.00 | 4.71% | 0.07% | | 三、预留剩余 | | | 16.00 | 15.08% | 0.24% | | 合计 | | | 21.00 | 19.79% | 0.31%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 ...
莱伯泰科:《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27 11:36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莱伯泰科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1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 ...
莱伯泰科:《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0-27 11:36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 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的行为。 公司参股企业涉及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派出的董事在表决前,需取得公司董事会的 授权。 第三条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层级企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 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 ...
莱伯泰科: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公告
2023-10-27 11:36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3-033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是基于当前经 济形势、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募投项目实施过程 1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名称: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相关前处理联用系统生产及 研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2、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 及研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一计划总投资 5,00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项目二计划总投资 2,000.00 万元,其中 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一和项目二建设周期预计均为 3 年,最终以实际开 展情况为准。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 ...
莱伯泰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1:36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 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分析检 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化联用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智能化联用项目部 分节余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用于新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相关前处理联 用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和"电 ...
莱伯泰科: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3-10-27 11:36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 B 区安庆大街 6 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
莱伯泰科:《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0-27 11:36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 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出 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 者其他被关联人 ...
莱伯泰科: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1:36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争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
莱伯泰科:《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3-10-27 11:36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 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重大经营与投资行为。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 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机会的编 制和实施过程的监控。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 ...
莱伯泰科:《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0-27 11:36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