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BR-robot(688218)
icon
Search documents
江苏北人: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9 12:59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鉴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作出调整,根据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应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为顺应这一监 管要求,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进 行相应修订。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曾佑富先生、陈波先生和强化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已于 2025 年 6 ...
江苏北人(6882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12:1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第一 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独立董事的选聘程序由《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规定。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及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 ...
江苏北人(688218) - 公司章程
2025-06-09 12:1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
江苏北人(6882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09 12:1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 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具备职业操守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司经营、财务等信息严格承担保密 义务,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四条 公司鼓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江苏北人(6882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09 12:1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关 联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北人智能制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加以规范; (四)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五)对于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
江苏北人(68821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6-09 12:1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江 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北 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 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
江苏北人(688218)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2025-06-09 12:17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促使公司重视中小投资者 的意愿和诉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一)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 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一)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二)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三)发行证券; (四)重大资产重组及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 (五)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六)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重大关联交易; (八 ...
江苏北人(688218)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06-09 12: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 商业汇票、保函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对外担保制度 (一)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 (二)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子公司及 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不得相互提供担保;请外单位为其 提供担保应及时报母 ...
江苏北人(68821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09 12:1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和《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的选举,即:在选举两名以 上的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 总人数的乘积。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位董事候选人,董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职 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 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五 ...
江苏北人(68821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6-09 12:1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 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 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 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 展。 (二)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第二条 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