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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1 09:32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3-062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主持,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 ...
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1-21 09:32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2 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 21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0 | | 第一节 | 监事 30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1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 ...
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21 09:32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 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在本规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
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3-11-21 09:32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
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1 09:31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博睿 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 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
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21 09:31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规 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 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章 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 审核和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 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提供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遴选、核查,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 ...
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21 09:31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北京博睿宏远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外部审计 的沟通及对其进行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 善,以及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 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 ...
博睿数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1 09:31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3-061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通过邮件的 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董事冯云彪先生、董事王利民 先生、董事施雨桐女士、独立董事李湛先生、独立董事秦松疆先生,因公务原因未现场出席会议,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孟曦东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李凯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
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1 09:31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 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 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 ...
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1-21 09:31
独立董事:白玉芳、李湛、秦松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谨慎原则,认真审阅了该事项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其具备的经验和职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