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pown(68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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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2023-09-11 10:3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九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8 号)批复,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6,883.88 万元(含本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主承销商)") 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对发行人本次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 ...
芯朋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1 10:38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无 锡 芯 朋 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 度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A 股 股 票 之 发 行 过 程 及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苏同律证字( 20 23) 第 27 0 号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 8 6 2 5 - 83304480 传真: + 8 6 2 5 - 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芯朋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09-01 1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3-2-1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发行人"或"公司") 拟申请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33,929,550 股(含本数)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发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接受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芯朋 微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以下简称"本保荐人"、或"保荐人")。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上 ...
芯朋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01 10:00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Wuxi Chipown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 16 号芯朋大厦) 股票简称:芯朋微 股票代码:688508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证券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 ...
芯朋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01 1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发行人"或"公司") 拟申请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33,929,550 股(含本数)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接受无锡芯朋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芯朋微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以下简称 "本保荐人"、"保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
芯朋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01 10:00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42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8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74)。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 荐书等相关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 ...
芯朋微(688508)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9 16:00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508 公司简称:芯朋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 / 165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张立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慧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伊晔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
芯朋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08-29 09: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划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人已与芯朋微签订承销及保荐协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回访等方式,了解芯朋微经营情况, 对芯朋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3 年 1-6 月,芯朋微在持续督导期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 ...
芯朋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9 09:2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的开展业 务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 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议案的决 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l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字: 徐伟 2024年 8月 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芯朗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特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 r ...
芯朋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8-29 09:24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3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博创"), 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芯朋微为苏州博创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博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就苏州博创与绍兴 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因业务往来而订立的任何 形式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 而实际发生的费用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 和保证期间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