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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TONGYIZHO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RPORATION(68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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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对外投资公告
2025-04-28 16:08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证券代码:688722 股票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2025-020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超美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美斯")。 投资金额: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子公司超美斯增资 1.5 亿元人民币,认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超 美斯 83.52%的股份。 相关风险提示:超美斯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 策变化、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不达预期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 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本次增资的主要目的是满足超美斯设备更新迭代以及市场拓展,增强竞争实 力和盈利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公司战略布局。 本次增资完成后,超美斯注册资本由 22,881.8888 万元变更为 33,607.7742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83.52%。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
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16:02
证券代码:688722 股票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子公司超美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自有资金向子公司超美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超美斯")增资的事项(简称"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布 局以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提升间位芳纶业务核心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超美斯仍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增资事项以公司自有资金 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 ...
同益中(688722)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15:25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变动幅 | | --- | --- | --- | --- | | | | | 度(%) | | 营业收入 | 252,990,448.80 | 111,499,399.27 | 126.9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400,879.01 | 17,546 ...
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23 11:58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 17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6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96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14,996,47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14,996,47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51.1853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1.1853 | (四) 表决方 ...
同益中(688722)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3 11:53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同益中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一切原始材料、副本、复 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记载、虚假 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的印章和签字均真实、有效,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 料均与原始材料一致。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
同益中(688722):UHMWPE行业盈利修复,内生外延持续打造3+X产业布局
太平洋· 2025-04-14 11:41
同益中(688722) 2025 年 04 月 14 日 公司点评 买入/维持 UHMWPE 行业盈利修复,内生外延持续打造 3+X 产业布局 ◼ 走势比较 (20%) (2%) 16% 34% 52% 70% 24/4/15 24/6/26 24/9/6 24/11/17 25/1/28 25/4/10 同益中 沪深300 ◼ 股票数据 | 总股本/流通(亿股) | 2.25/2.24 | | --- | --- | | 总市值/流通(亿元) | 39.05/38.95 | | 12 个月内最高/最低价 | 19.29/9.57 | | (元) | | 相关研究报告 <<同益中快报点评:产能释放驱动业 绩修复,2024Q4 业绩超预期>>-- 2025-03-06 证券分析师:王亮 E-MAIL:wangl@tpyzq.com 分析师登记编号:S1190522120001 证券分析师:王海涛 E-MAIL:wanght@tpyzq.com 分析师登记编号:S1190523010001 事件:同益中 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6.49 亿元,同比增长 1.41%;归 母净利润 1.3 亿元,同比减少 15.2 ...
同益中(68872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14 11:1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大风险事项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同益中""公司""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联合保荐机构,负责同益中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4 年度持续 督导跟踪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跟踪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 | | 1 |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 | | | 应的工作计划。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 保荐机构已与同益中签订保荐协 议,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 2 |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同益中(688722)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14 11:17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同益中""公司""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 合保荐机构,负责同益中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 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跟踪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 | 1 |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 | | | | 应的工作计划。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 保荐机构已与同益中签订保荐协 | | 2 |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 议,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 |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
同益中(688722)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14 11:17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1 年 10 月 19 日,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益中""公司"或"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曾用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同益中持科创板上市的联合保荐机构,负责同益中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益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己满,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 ...
同益中(68872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14 11:1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1 年 10 月 19 日,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益中""公司"或"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同益中科创板上市 的联合保荐机构,负责同益中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益中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己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 用完毕。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